在我有限的认知中,葫芦算是被人们赋予含义与隐喻最多的植物之一。这样的含义与隐喻多了其实并不是什么好事,对人如此,对葫芦自身也是如此。如果哪一天,我看到葫芦就只把它当成实实在在的一个瓜的品种,最多想到些童年与童话,不产生太多无意义的联想,或许,离童话世界就不远了……
朋友见我盯着葫芦发呆,知我喜欢,便摘下一个形态最规整品相最完好的葫芦赠送于我。我大喜过望——它毕竟寄托着福禄寿喜的美好祝福,正好迎合了我趣味不高的凡俗心理。当然,我也可以让它雅一些,把它立于案头,既赏心悦目,还可以随时依样画葫芦。因为我知道,自己几十年的工作生活,以及写字画画等个人爱好,不都是依着前人之样在画“葫芦”吗?
“一生依样画葫芦”。画好了,其实也不错。
闹市
我骨子里其实是一个喜欢热闹惧怕冷清的人。多年的城市生活,让我早已适应了闹市中的生活,适应了高分贝的噪音,也养成了闹中取静的习惯。如果周遭太安静了,一旦没有“闹”了,心里反而会空落落的,不真实的寂静给人一种不踏实的虚幻感,甚至有点“惶惶不可终日”。
最早知道“闹市”一词,是十来岁时读鲁迅先生的《自嘲》诗,其中有“破帽遮颜过闹市,漏船载酒泛中流”一联。那时我还在乡村,把“闹市”简单理解为热闹的街市,而热闹的街市只有城市才会有——其实是对城市的向往。后来真就到了城里,才知道闹市是由人流、物流、市声、杂音等组成的,是引车卖浆者的市场,是贩夫走卒的天地,当然也有商贾云集,百姓往来。再后来读《增广贤文》,读到“贫居闹市无人问,富在深山有远亲”的句子,一下子就泄气了,原来闹市也“居之不易”,有阶级划分。但深山也是不宜久待的,因为你不是富人,不会有人远道前来探望或朝贺,还不如到闹市去凑个热闹。
读闲书时知道了世间还有另外一种闹市,则是充满血腥和恐怖的,如战国时期有名的云阳闹市——彼时的云阳在今天陕西淳化县境内。秦国奸臣赵高(即指鹿为马的那个家伙),就是在云阳腰斩改革家李斯。中国人有看热闹的习惯,看刽子手杀人,自然更是万人空巷,观者如云,市面拥堵,热闹非凡——云阳闹市因之得名,成为杀人场的代名词。时代更替,那种闹市先是演变为刑市,后又演变为刑场并固定了下来。如今的闹市,就专指市井繁华之地了。
想当年,鲁迅先生应聘到“背山面海,风景极佳”的厦门大学任教时,因为环境过于“沉寂”而几乎写不出任何文章来。他写信给许广平诉苦:“四面几无人烟,离市面约十里”“未开学之前,却又觉得太闷,有些无聊,倒望从速开学”。因为空虚、寂寞、无聊,鲁迅提前结束聘期离开了厦门。鲁迅研究专家刘运峰先生把这些苦恼,归结为一种“闹市”情结,认为鲁迅在厦门写不出文章来,是沉寂的环境消磨了斗志。事实也是如此,鲁迅先生从厦门回到革命策源地广州后,一下子就满血复活了,就有了“造一条战线,更向旧社会进攻”的“野心”(引号内均为鲁迅先生致许广平信中之语)。联想到“破帽遮颜过闹市”,更能感觉先生是个喜欢热闹喜欢有动静的人。不是吗?戴着破帽,本应该走僻静的穷街陋巷才是,偏偏要到大街上去溜达。有人解读,这是把闹市比喻为敌人猖獗横行之地,而过闹市就是表示无所畏惧。而我的理解是,先生在闹市或可看到更多陆离的社会现象和奇异的人物嘴脸,所以他并不是真的就想“躲进小楼成一统,管他春夏与秋冬”。所以我对“闹市情结”一说深以为然,这为我近来的写不出文字,找到了一个“典型参照”——伟人如鲁迅者尚且如此,何况我等凡俗之辈?于是就释然,就宽容了自己的庸常与懒惰。
毛泽东主席年轻时在湖南求学时,经常特意坐在闹市口看书,以养成排除外界干扰的能力,强化坚定沉稳的意志力。在后来的革命生涯中,他才能在战争间隙争分夺秒地读书,在颠簸的马背上吟诗,当敌机在头顶扔炸弹时仍从容镇定地睡大觉。联想到他“看万山红遍,层林尽染,漫江碧透,百舸争流”“四海翻腾云水怒,五洲震荡风雷激”“一阵风雷惊世界,满街红绿走旌旗”之类诗句,似可看出他也是有“闹市情结”的。
闹市是人气旺盛的所在,人气是一个人活下去不可或缺的真气和底气。所谓的超然物外,所谓的淡出红尘,如果不是自我认知达到一个高古境界,那或许就是因某种缘故不得不退避三舍,离群索居。在我看来,闹市就是市井,就是坊间,就是活色生香的寻常日子。这样的日子才有烟火气息,才有民间滋味,也才会有思想的碰撞和创造的灵感。
文章来源:《农家参谋》 网址: http://www.njcmzz.cn/qikandaodu/2021/0715/132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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